三亚某部钢结构器材存储库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日期:2024-07-01     浏览:163    
核心提示:一、项目编号:2023-JHNUZB-G1009/TC230R0FV(招标文件编号:2023-JHNUZB-G1009/TC230R0FV)二、项目名称:三亚某部钢结构器材存
 一、项目编号:2023-JHNUZB-G1009/TC230R0FV(招标文件编号:2023-JHNUZB-G1009/TC230R0FV)

二、项目名称:三亚某部钢结构器材存储库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盛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宜昌高新区兰台路13号13栋

中标(成交)金额:8819759.38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中海海洋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河洲路398号千亿建筑科技产业园49号地块

中标(成交)金额:8586433.2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广东省化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

供应商地址:化州市中山路42号

中标(成交)金额:8750567.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湖北盛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三亚某部钢结构器材存储库建设项目      /      120日历天      /      /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2    中海海洋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三亚某部钢结构器材存储库建设项目      /      120日历天      /      /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3    广东省化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      三亚某部钢结构器材存储库建设项目      /      120日历天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工程类”计算后下浮20%的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2、采购过程中产生的评审费、专家差旅费等开支,由中标方支付。 上述费用,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取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待公示结束后方能通过抽签确定中标人,因此当前中标金额未明确,故收费金额未明确。

二、公示日期:2024年1月30日-2024年2月2日。

三、评审结果

 

推荐事项

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湖北盛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海海洋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化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

投标报价(元)

8819759.38

8586433.20

8750567.80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军队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军队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军队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工期

120日历天

120日历天

120日历天

 
四、质疑投诉的渠道和途径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者评审结果损害自己权益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书面提出质疑,对评审结果质疑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多个投标人就工程招标的同一事项提出质疑的,建设单位可以公开作出统一答复。在截止日期后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质疑事项和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着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应该应当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授权范围和时间期限,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7个工作日内未收到质疑答复,或者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质疑受理单位所在大单位(总局)采购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正本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法律依据:

(六)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办理采购投诉事宜,应当在正本中签署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授权范围和时间期限,并加盖公章。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二)投诉书内容符合相关的规定;

(三)在投诉受理期限内提起投诉。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是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军队采购有关规定给予书面警告、一至三年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终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等处罚: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或者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

(四)以自身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或者自身存在违规行为为由的质疑投诉;

         (五)其他违反规定的情形。

五、投诉联系电话:0746-66226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        

联系方式:季助理、0898-38580197/18588721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            

联系方式:方厚钧、刘嘉文、李喆、卢飒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厚钧、刘嘉文、李喆、卢飒

电 话:  0898-88240255

 
标签: 太原钢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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